才艺赛大赛章程

  中国首届“让每个孩子成功”儿童美术比赛、艺术表演赛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首届“让每个孩子成功”儿童美术比赛、艺术表演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儿童工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全国性儿童美术比赛、艺术表演赛。

  第二条 大赛的宗旨是通过运用人类脑科学研究成果及儿童发展的有关理论,做好对儿童的各种潜能开发的教育启蒙与指导工作,促进儿童的大脑发育与潜能开发,完成良好的精神品格塑造,让每个孩子拥有人生的最佳开端,达到让每个孩子成功的目的;创造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

  第三条 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内,年龄在1-14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之后,200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童,对于该婴、幼儿童的国籍不作限制。同时,允许具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及家庭参加大赛。

  第四条  大赛的组织委员会、专家顾问组、评审委员会是大赛的组织机构,各自单独负责或联合制定大赛的方案、启动、宣传及决赛、总决赛和颁奖晚会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参赛项目的指导和评审工作;以及指导和监督分赛区比赛进展等事项。

  第五条  参赛选手应服从大赛评审结果,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评判长或组委会指定公正机构提出质询申请。

  第六条   本次大赛实行分赛区比赛、全国总决赛区比赛两级选拔赛制;大赛组委会经考核后,将授权各地组建“分赛区组委会”,负责各地参赛选手和参赛节目进京参加总决赛的选拔工作。

  第七条  大赛不向参赛选手收取报名费,只适当收取操办比赛的基本工本费用并杜绝任何不合理收费。

  第八条 大赛指定官方网站:http://www.jjtang.com.cn

 

  第二章 赛事项目

  第九条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其它特长表演艺术)

  第十条 美术作品类(书法、绘画、手工制作、摄影)

 

  第三章 评审原则

  第十一条 大赛设置科学的选手评判标准,内容包括文化艺术基本素养、表现能力和创造力。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在大赛组委会的监督下,在专家顾问组的指导下,本着“科学、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应当公开评比标准,严格评比程序,加强对评比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的各项评比工作要严格执行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相关规定。评审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均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大赛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 大赛组委会将选出2-3 名督导,代表大赛组委会,按照大赛工作程序,检查、督促、指导各赛区的组织、评审等比赛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组应严格执行评比标准,接受监审组对评审工作的质询。

  第十七条 参赛选手因评审组的各项评比技术工作引发疑问,应通过书面方式向大赛监审组提出复核申请,大赛监审组有权依法、独立提供复核结果,并对复核结果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执行评比标准,接受大赛组委会直接或间接委托的公证部门对评比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第四章 比赛程序

  第十九条 大赛由分赛区初试(海选)、复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组成。

  第二十条 大赛分赛区选拔赛包括分赛区初试(海选)、复赛两个阶段;各分赛区根据比赛结果和选手整体状况进行选拔,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选手名单。

  第二十一条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国内的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组成评审组,担任大赛总决赛阶段评委。

 

  第五章 奖项设置

  第二十二条 全国总决赛设立的奖项包括:

  摇篮奖:(大赛最高奖。特指为摇篮工程指导项目奖)分设金、银、铜奖,

  本次大赛设单项奖10个,分别为:

  摇篮艺苗奖

  摇篮亲情奖

  摇篮创意奖

  摇篮园丁奖

  摇篮特别奖

  特别贡献奖

  摇篮爱心奖

  赛区优胜奖

  摇篮荣誉奖

  摇篮纪念奖

 

  第二十三条  凡获奖单位和个人均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奖杯或荣誉证书、纪念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大赛指定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严格执行评比标准,届时公证部门将现场公证。

  第二十五条 经赛区评选、考核产生每个参赛项目年龄组进入复赛名单(各赛区进入复赛人数以不低于初试选手50%计);最终产生进入全国总决赛的节目或作品(艺术和美术两类,含特殊需要儿童及家庭)。

 

  第六章 报名规则

  第二十六条 大赛报名条件:

  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内,年龄在1-14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之后,200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童,对于该婴幼儿童的国籍不作限制。同时,允许具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及家庭参加大赛。

  第二十七条 大赛报名须知:

  1、大赛在全国指定范围设分赛区,参赛选手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可在任意分赛区指定地点就近报名,集体项目以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为单位报名.

  2、登陆大赛组委会指定官方网站—“加加堂” www.jjtang.com.cn主页,并申请注册为用户,取得唯一用户名及唯一序列号。填写《中国首届“让每个孩子成功”儿童美术比赛、艺术表演赛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报名及确认流程)。参赛选手报名名单以及赛事各阶段成绩,由选手所在分赛区组委会负责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名单将于大赛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参赛选手,其成绩将不予承认;

  3、交正面无妆特写彩照两张,报艺术表演赛选手另交半身自由照一张,照片统一规格为15cm × 20cm,或以电子文档提交,文件格式为jpg;

  4、 同一选手最多可报两个单项;

 

  第七章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十八条 主办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九条 参赛选手所选用的参赛曲目、作品无论是否已经公开发表,均应当依法履行事先获得著作权人书面同意和/或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参赛选手报名参加本次大赛,即意味着该选手已经同意未附任何附加条件,而将如下权利免费转让给本次大赛的总承办单位及该总承办单位授权的其他单位:

  1、对参赛选手的表演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2、对参赛选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

  3、复制、发行录有参赛选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4、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参赛选手的表演;

  第三十条 本次大赛的总承办单位,对于《中国首届“让每个孩子成功”儿童美术比赛、艺术表演赛》(包括期间举办的专场表演、赛事联欢活动以及巡回展览、演出)享有以下权益:

  1、《中国首届“让每个孩子成功”儿童美术比赛、艺术表演赛》包括期间举办的各类专场表演、赛事联欢活动以及巡回展览、演出活动的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广播权、摄制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2、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和姓名;

  3、对参赛选手的表演享有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权、广播权、放映权、录音录像权、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权、印刷出版美术作品、大赛花絮等出版物的版权性权利。

  4、其他有关权益。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入围大赛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参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参赛选手自理;

  第三十二条 参加大赛的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应无条件服从大赛组委会及各分赛区组委会的安排和管理,如有违反,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赛选手自负。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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