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妻弃女12年 岳母告倒女婿

  放弃百万索赔诉求 就为告诫那些薄情寡义的人


  1994年,一个漂亮的小女娃呱呱坠地。几分钟前还笑容满面的父亲,从见到女儿的第一刻起,眉毛就拧成了8字,随后一走了之12年。

  女娃的母亲很快得了精神抑郁症。12年来,丈母娘年年发出寻找女婿的寻人启事。女婿找到了,却已当了别的女人四年的丈夫,丈母娘选择了报案。

  开庭审理时,丈母娘代表女儿放弃了此前提出的100万元民事赔偿。最终,女婿因重婚罪和遗弃罪被判刑两年半。

  女儿出生

  幸福的家毁了

  丹丹的爸爸,为什么收不到这封信呢?一切要从13年前说起。

  1994年初,李强和伍文芳结为夫妻。在岳母伍维娟眼里,他们是天底下最甜蜜的小两口。

  “他们俩一到一块就有说不完的话。女儿总是在咯咯地笑,那个好劲就别提了。每是看到这样,我们家人都识趣地躲开。”伍维娟回忆。

  当年10月,伍文芳临盆了。

  “临生产前,女婿还在冲我女儿笑,让她别害怕,说他会一直守在外边等她出来。三四个小时后,女儿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当时我们都乐坏了。可再看女婿,脸上没了笑容不说,还一根接一根地吸烟。”

  “都什么年代了,男孩女孩没啥区别,女儿可是贴心的小棉袄。”看到李强这样,亲戚和朋友一起开导他。

  伍文芳产后第7天要出院,李强却说拿不出医疗费。伍维娟只好外出筹钱,终于在两天后张罗来6000多元,母女俩才离开医院。

  不幸才刚刚开始。伍文芳抱着女儿回到家,发现已经打不开家门。几经联系找到李强,他说不让她们回家。伍文芳只好带着女儿暂住到娘家。

  女婿消失

  母女以泪洗面

  整个月子里,伍文芳没有见到丈夫。女儿丹丹特别地爱哭,每次孩子哭,伍文芳也跟她一起哭。

  情感上的折磨,让她的身体变得非常糟糕,常常感到头和腰疼痛难忍。

  “他们曾经那么好,咋能因为生个女孩就变成这样。我得跟他说一说。”伍维娟一次又一次地找李强,见到的只是一张冷漠的脸。

  一次丹丹得了肺炎住院。怕有什么危险,伍文芳和伍维娟赶紧打电话给李强,希望能唤醒他的父爱。这一次,她们又失望了。

  1995年年底,连李强的人都找不到了,她们开始用一个最原始的方法找人,四处张贴寻人启事。

  伍文芳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抑郁成疾。“女儿总说,要不是怕丹丹没了妈妈会难过,她都不想活了。”说到此处,伍维娟落泪了。

  丹丹一天天长大了,她开始向妈妈要爸爸。“妈妈,我们班上琦琦的爸爸每天都去接她,对她可好了。我爸爸呢?”孩子的话,一次又一次地让伍文芳和伍维娟落泪。“爸爸在外地工作,回不来。他回来以后,对你一定会比琦琦的爸爸好。”

  再见女婿

  岳母选择报警

  2002年夏天,在皇姑区的一个商店里,伍文芳和伍维娟找到了8年未见的李强。“你不管我,也不管女儿,我们离婚吧。”伍文芳哭喊着向李强提出离婚。李强同意了,并答应付女儿抚养费。

  三天后,是伍文芳和李强约好协议离婚的时间。李强又一次不见了。又一次大哭过后,伍文芳病倒了。2004年8月10日,经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检查,伍文芳被确诊患精神抑郁症,为二等残疾。

  “我那时发誓,一定要找到女婿,为女儿讨个公道。”伍文芳这一次彻底被激怒了。几天后,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打来电话,说李强在皇姑区延河街与一个女人同居了,对外一直声称是夫妻。

  在楼下等待了一个下午,伍维娟见到了女婿与另一名女子相拥下楼。她报了警。

  淮河派出所将李强、孙立娜传唤到派出所。在询问中,二人承认同居生活。在民警的教育下,他表示要给妻女一个交代。

  法庭辩论

  没有一丝悔意

  很快,李强又消失了。伍维娟又开始了寻找。

  2006年5月的一天,伍维娟碰到了李强以前的邻居。在闲聊中,邻居告知李强和一名来自长春的女人结婚了。两人现在于洪区居住。

  “一定是上次遇到的女人。”伍维娟又向警方报案。6月19日,李强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的1月份,皇姑检察机关以遗弃罪和重婚罪,将李强起诉到法院。在律师的建议下,伍维娟代表女儿和外孙女提出了100万元的民事赔偿。

  不久,皇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事隔8年,伍维娟才在法庭上得到与李强当面交谈的机会。

  “李强与伍文芳于1994年登记结婚。李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明知他有配偶的孙立娜,公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女儿出生至今,李强始终拒不履行抚养义务。2004年8月经民警教育后,仍拒绝抚养女儿。在妻子患病期间,也不履行抚养义务。犯有遗弃罪和重婚罪。”公诉人当庭指控。

  “我没有罪。”面对伍维娟,李强没有一丝悔意,还破口大骂。“你和你女儿是存心害我。我结婚前挣的钱,足够她们娘俩活一辈子。你们告我,就是要钱罢了。”

  他的辩护律师表示,李强与孙立娜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李强多次去探望丹丹被拒绝。2006年,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还表示要抚养丹丹。他并没有罪。

  李强和他的律师的话,勾起了伍维娟12年来积攒的愤火。她当庭反击:“你在胡说八道。除了痛苦外,你给了我女儿什么东西。丹丹12岁了,都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你看过她吗?你关心她吗?你知道丹丹的舞蹈跳得有多好吗?她的成绩有多好吗?你为你的女儿付出过一分钱吗?现在,你张口闭口就是钱。钱我不要了。我就要看法律能给你什么样的制裁。”

  重婚遗弃

  判处有期徒刑

  12岁的丹丹向法官表示,自己从来没见过父亲李强。母亲伍文芳有病,一直以来都是由姨母、外公、外婆照顾自己的生活和学习。

  “他们一直都自称是夫妻。”李强的两名邻居出证。

  “作为丹丹生父的李强,却置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于不顾,长达十余年放弃履行义务,且经公安机关教育后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在妻子伍文芳患病期间,亦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系情节恶劣。”法院的判决书说。

  最终,皇姑法院以重婚罪和遗弃罪,判处李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面对这份判决,伍维娟感慨颇多。“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一些人告诉我们,对于重婚罪,往往都是私了,男方赔点钱完事,建议我们要一些钱了事。可是我们不能,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女儿和外孙女受的苦。以前我没想过打官司,但一次次的退让,换来了女儿一次次的伤害。现在通过这场官司,我想告诫人们薄情寡义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女儿写给爸爸的信

  爸爸:你好!

  我是丹丹,你的女儿。

  我今年已经13岁了,可是我从来没有见到你,更没有机会喊你一声爸爸!我常常在想,你到底长得什么样。你是一个好人,不是一个坏人。为什么,你从来不来看我。

  是我不乖吗?我每次都能考第一名啊!每一次家长会都是姥姥和大姨来开。可别的同学,都是父亲来参加家长会,为什么你不来呢?

  每一次,一问到你,妈妈就哭。姥姥告诉我,你去了外地。你到底在哪里,外地有多远呢?

  你不爱妈妈了吗?妈妈身体不好,可是她非常关心我。吃饭的时候,总是往我的碗里夹好吃的。

  爸爸,我想见到你,我想给你跳一支舞。我的舞跳得可好了,我是校队的,我在比赛中还拿过一等奖呢。

  爸爸,我想见到你,我想你对我笑。我想你能牵着我的手,陪我逛公园。就像别的同学的父亲那样。

  爸爸,我想你,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你。

  可是,这封信,我要递到哪里,你才能收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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